各科室、各一体化村卫生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亭口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人员分工
分管领导:林海涛副院长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工作,督促检查科室和村卫生室工作完成情况
科长:孙永波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策划工作;并兼管慢性传染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慢性传染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副科长:谢树平 负责冠心病、脑卒中、残疾人健康管理
成员:郑帅 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成员:李华岭 负责重性精神疾病、负责中医药健康管理
成员:张茹容 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以及15—49岁妇女保健咨询与健康指导。
成员:栾宇 负责健康教育
成员:王雅慧负责慢病(高血压、糖尿病)
成员:连春燕 负责老年人管理
二、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1、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负责辖区内村一体化卫生室卫生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工作。
7、制定全镇村一体化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每月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村一体化卫生室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提交院领导。
8、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对村一体化卫生室补助、续聘、清退等方案,做到奖优罚劣。
9、完成院领导及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确保公共卫生科建设中的人员配备到位、设备设施到位、职责归位到位、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