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将我中心创建为无烟医疗机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中心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中心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中心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中心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四、中心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不刊登、不张贴、不播放、不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不得出售香烟。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向全中心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公众咨询、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中心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设立监督员与巡查员,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室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服务站控烟工作。
十二、中心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