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榆科顶初级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5-29     

字号:

为了保障我校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实用范围

在学校食堂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高于一切、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各个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宁

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庞晓

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整改建议。

(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庞晓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并向莱阳市卫生、食品与药品监督、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四、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二)立即将中毒者送学校驻地医院,经检查病情严重者转送上级医院。

(三)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同时向莱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莱阳市卫生局、沐浴店镇政府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六)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七)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五、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由分管后勤副校长具体负责饮食安全工作,协调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二)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1.健全食物管理制度和中毒报告制度。

加强检验、储藏、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学校的食堂要加强食物采购管理,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对食物进货渠道严格管理,做好定点采购工作,加强对定点采购站的检查。

4.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①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就餐过程中的污染。必须做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②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主要措施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5.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①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②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6.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菌类。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坚决不予食用。

7.人为破坏投毒的预防措施。加强对食品、食品存放处等地方的巡视、检查,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高度警惕。对食品的卫生、库存要有专人管理。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驻地派出所。

(三)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局、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人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包级主任、班主任、学校师生员工。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配合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区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七、 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发布

本预案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并制定。

(二) 解释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