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源头减量、以生活垃圾低碳化处理推动城市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情况
我市自2020年5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始终把源头减量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主要做了三项工作:
(一)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培养市民养成分类和减量意识。
2021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教中,专门将“垃圾源头减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普及。专门制作了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的环保布袋在开展活动时作为奖品向市民赠送,既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又从源头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截至2023年底,市区两级开展垃圾分类社区宣传活动360场,社区宣传覆盖率100%。入户宣传65.95万户,入户宣传率达到85%。建设12处垃圾分类科普场馆,接待10万多市民参观学习。2023年6月至8月,发动55万市民积极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垃圾分类齐点亮”活动,参与度在全国297个全国地级市中排名第一。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烟台市区垃圾分类知晓率超过90%。中央电视台、中国建设报、住建部网站报道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典型经验。
(二)建成分类收运系统,着力提升可回收物分类比例。
截至2023年底,市区两级累计投入资金2.49亿元,1157个小区全部配套了垃圾分类设施和宣传设施,布设分类投放收集点3724个,建设封闭清洁的垃圾分类屋、分类亭2286个,配套智能化设备284套,配套厨余垃圾等分类运输车386辆,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指导长岛综试区投资6500万元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将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拣回收再利用。莱山区依托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服务体系,建设1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选取天成等15个居民社区作为示点,投设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站,让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实现废旧物资回收。福山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建设了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和垃圾分类积分账户,根据居民日常投放的可回收物种类、重量等信息,进行积分奖励。目前,烟台市区每天分类的可回收物回收比例达到21.18%。
(三)初步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助机制。
垃圾分类后的废玻璃、废纺织物、部分废塑料,本身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但由于收购价格低再生资源企业不愿意回收。为了鼓励相关企业将低值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市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6月份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助的指导意见(试行)》(烟城〔2023〕34号),明确了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和补贴流程,由各区市有关部门审核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二、下步工作计划
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垃圾减量成效并不明显。突出表现在,净菜上市推广力度不足、餐饮浪费较为普遍,可回收物比例有待持续提高。2024年4月,烟台市委、市政府制订、印发了《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在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县(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碳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垃圾源头减量和净菜上市。积极会同市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订措施,在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推行净菜上市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在公共机构、金融机构等大力推行电子办公,“一网通办”,力争每年节省办公用纸20万张。
(二)进一步减少厨余垃圾产量。在今年的社会宣传活动中,积极会同市文明办开展文明餐桌、反餐饮浪费主题活动,引导市民切实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对厨余垃圾产生量大的公共机构、企业院校,进行重点监控。对厨余垃圾降幅较大的单位进行鼓励,增幅较大的单位分析原因,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三)建设分拣中心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利用比例。2024年,指导各区市着手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不具备条件的区市可与周边区市合作建设,共建共享共用。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正在调研学习深圳、福州、杭州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拟在芝罘区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150吨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以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为核心,建立社区回收点和街道回收中转站,重点对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张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力争全年可回收物分类收运量突破达到33万吨,年内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减少末端生后垃圾焚烧处理量,达到减碳的目的。
(四)建立智慧化管理平台,提升分类成效。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正在积极会同大数据局制订方案,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实行“一网统管”。为居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家庭账户,通过“一户一码”等模式实施积分激励。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低值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利用等方面资源化、减量化水平。
(五)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024年,指导区市将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进行全量焚烧。市区4座、县级市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79万吨,焚烧处理率100%。由于对厨余垃圾进行了分类,其他垃圾热值大幅增加,全年垃圾焚烧发电2.5亿度,相当于节省标准煤8.3万吨。按照燃烧1吨标准煤产生2.62吨二氧化碳计算,预计减少碳排放21.8万吨。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6151712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