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以防为主”的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消防工作归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层层把关。
二、全体教师均应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用火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在节日期间更应加强严禁燃放烟
花爆竹的教育。
三、学校的消防设施配备应严格按要求配齐,总务处负责组织采购、装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此类设施,全体教师
应掌握有关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汇同学校总务部门对学校的设施场馆进行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并报知学校行政会议。
五、学校教师不得私拆乱接电路,学校教学区严格控制使用明火。
六、学校应始终保证防火疏散通道的畅通,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塞防火疏散通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对学校重点场馆,如图书室、电脑室、闭路电视系统主控室应配足防火器材,明确防火须知,加强主要场馆的消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