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莱山实验中学滨海校区突发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 涝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一、 组织领导机构
总 指 挥:刘进军
副 指 挥:李琳祚
成 员: 王高吉 孙德渤 曹晓云 刘 畅
马莉莉 曹玉双 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职责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应急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 快速高效。
二、应急反应行动
1. 灾情发生后,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 等级, 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并开始启动特大灾害救灾工作。
2. 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 经确定后 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3. 视灾情需要, 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告灾情, 申请给 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学校教工组成。
灾害对师生生活造成威胁时, 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 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 制,直接组织力量从速实施; 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
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 确保灾 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四、有关事务处理
1.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 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逐级上报。
2.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3. 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 促进互助互济, 弘扬社会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