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成绩(以各级部领导提供的成绩为准)
1、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级部第一名积100分;第二名积97分;第三名95积分;第四名积93分;第五名积91分;第六名积89分;第七名积87分;第八名积84分;第九名积81分;第十名积78分。
2、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级部第一名积100分;第二名积97分;第三名95积分;第四名积93分;第五名积91分;第六名积89分;第七名积87分;第八名积84分;第九名积81分;第十名积78分。
3、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级部第一名积100分;第二名积97分;第三名95积分;第四名积93分;第五名积91分;第六名积89分;第七名积87分;第八名积84分;第九名积81分;第十名积78分。
以上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占30%;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占30%,满分100分。
二、获奖情况
(一)参加区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情况(以证书、公布文为准)。此项为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推荐参加的活动且为学生初中学段期间获得的荣誉。获得国家级证书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7分、6分;山东省级证书书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烟台市级书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蓬莱区级证书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无等级的证书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分值。
(二)参加区级及以上其他政府部门主办活动获奖情况(以证书、公布文为准):此项为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其他政府部门主办的活动,学生初中学段期间获奖情况。山东省级证书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烟台市级书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蓬莱区级证书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
三、参加社会活动情况
参加活动为公共性质的,非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包括实践、公益活动、演出活动。近一年(2022年6月至今)参加的,每参加一次加0.2分。必须提供图片或证书等现场佐证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核。(此项上限不超过3分)
最后累计以上各项的总分,按总分高低排序,如积分相同,由推荐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