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镇中心小学涉疫师生集中隔离转运
应急预案
为应对在校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能够及时响应处置,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张铮(校长)
副组长:于洋
成 员:王英霞、曲晓东、张洪保、王新、孙军、班主任等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二、处置流程
1.现场处置。在校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立即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室(隔离室不得同时安排不同病例),并报告学校,安排专人陪护,校医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学校对可疑情况者要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同时,记录密切接触者。
2.送医上报。根据前期摸排《个人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密接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医院就诊。
(2)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密接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送医院发热门诊,若家长不能到校,学校要采取安全方式送医。教职工出现上述情况建议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
(3)信息数据组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属地疾控机构、主管部门。
注:师生入校时出现情况,可参考上述流程,在校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点,供暂时隔离使用。
三、应急启动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医疗后勤组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组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
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调控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宣传教育组及时通报情况,开展心理疏导。
3.通风消毒。通风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4.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
5.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满足《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的复课标准后方可回校。
四、有关细则
1.强化异常症状处置。师生员工在校内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多个个体出现乏力等症状,立即上报区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专家现场作出研判,根据专家意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务必做到四个“一律”,即一律由学校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自行就医或由家长接回;一律在就诊医院留观,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保持相对隔离;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密接、次密接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在 3 天内进行 3 次核酸检测;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出现发热症状的,一律对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3 天内进行 3 次核酸检测。
2.发现异常的初步处置
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一旦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自感不适症状,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并做好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负责人。异常人员带离后,学校立即安排专人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期间,要安排1名教师负责现场值守,并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人员活动和接触,固定行走路线,不交叉,等待通知再做下一步工作安排。
3.临时留观点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由驻校医护人员或校医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时间间隔至少15分钟)和简单问询。在规范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以鉴别诊断普通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等引起的发热为主,由驻校医生进行处理,严格把握需送医疗机构就医指征。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经驻校医生判断无需到医疗机构就诊的,要就地处置,密切观察。校内异常情况的排除,由驻校医生及疾控人员提出建议,报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
异常师生离开临时留观点后,学校立即安排专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临时留观点进行消毒处置。
4.送诊处置
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体温≥37.3℃、确有需要送诊的师生员工,可由专车或家长(属)自驾运送,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上述流行病学史、体温≥37.3℃的,原则上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学校应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另车随行赴医疗机构全过程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5.送诊后处置
发热师生员工体温≥37.3℃,经筛查后到医院就诊的,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医疗机构要严格把握留观适应症,不得随意扩大留观范围。对高度怀疑有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师生员工进行隔离观察,并通知学校及监护人(家属)。发热师生留院观察期间,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学校的临时安置场所要准备到位,用于安置有关现场人员。
医院确定无须留院观察的,本地学生由家长接回家中隔离休息;家居外地的学生,如果确实不能回家,可回学校临时隔离点隔离休息,等待检测结果,学校继续做好陪护安抚工作。陪同的学校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其他现场等待排除信息的师生员工,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医院诊断为普通发热症状的,应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关于印发烟台市学校开学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6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73号)。入校时住校医务人员核实其相关门诊病历及体温正常后方可上课。居家期间,学校要对有症状师生每日进行追踪随访,掌握情况。
6.确诊应急处置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学校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属地疾控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中心立即进驻学校,各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划定疫点、疫区、封闭相关场所、终末消毒等工作;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校、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学校配合卫健部门将密切接触者安全转运至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其他接触者“点对点”由家长接回,进行居家隔离,纳入镇街随访。
在确诊的过程中,学校要立即对疑似病例所在班级的所有师生进行班级固定管理,严禁随意活动,等待诊断结果。如果学生在校隔离时间超过了离校时间,学校需要提前做好家校沟通工作,按规定采取拨打电话的方式,向家长及时发布消息(信息模板详见附件2),要严禁家长到校聚集、转发各类信息。区教育体育局要做好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大衣、电暖气、食品等生活物资;宣传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7.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8.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9.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属地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校医(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校医(疫情报告人)掌握的为主,证明辅助验证。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