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中心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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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镇中心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生乘坐校车回家,必需指定带队教师,陪护教师需履行以下职责。

(1)明确乘车学生班级、人数,并组织学生排队上车,按序就坐。

(2)上车清点学生人数无误后提示司机关闭车门前往目的地。

(3)带队教师请在车门附近就坐。

(4)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

(5)到达目的地后需先行下车,然后在车门口组织学生按序下车,将学生及幼儿交到家长手中。

(6)清点下车的学生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

(7)对于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就及时上报、反馈。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驾驶员在校外行驶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4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总务处及校车管理员报告。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总务处及校车管理员报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中心小学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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