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途径】烟台市蓬莱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投诉处理途径信息(2024年)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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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程序

(一)凡有患者或家属采用书信、电话、直访等形式向我院提出投诉意见的,均属投诉处理范围。

(二)办公室/医务科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院的病人或家属投诉处理事项。

(三)办理的投诉事项应在收到投诉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或部门,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事项,应当按要求时限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送报,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

(四)投诉意见办理完毕后,调查报告、约谈记录、函询答复等投诉意见的办理结果记录要立卷归档。

投诉处理地点

烟台市蓬莱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室

烟台市蓬莱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医务科

投诉处理接待时间

07:30-11:30;14:30-17:30(夏季)

07:30-11:30;14:00-17:00(冬季)

投诉处理联系方式

0535-5716911        0535-571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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