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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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中学分管校长是实验教学第一责任人,中学教导主任对实验教学是监管责任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人,逐级落实监督指导检查责任。

2.实验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能够熟练进行操作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做好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3.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的有关规定,设立危化品专柜存放危化品,柜外须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规范危化品领取使用,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

4.根据仪器、设备、药品的特点,周密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5.按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安装实验室供电线路,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

6.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各项工作。

7.严格落实封闭管理,严格控制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仪器保管室内,防盗措施落实到位。

8.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带出实验室,违背规定造成后果者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9.实验教师要强化监督指导责任落实,提前检查好实验器材和药品,每次实验前提前操作一下,保证实验的效果和实验安全。

10.实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在每次实验前向学生讲明实验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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