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文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准确编制我校财政收支,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严肃教育收费纪律
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愿购买的教辅资料和作业簿本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凡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有乱收费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原始凭证审核
(一)学校收入
要做到收费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全额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各项预算外收入和代管款项收入,都必须及时缴入市财政专户。
(二)学校支出
1.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大型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
2. 学校因工作需要,急需购买教学及日常办公用品,并已经办理了自购审批手续的,至少要两人共同前往购买,取得合乎规范的税务发票并签字,其中一人为经手人,另一人为证明人。
3.对于一次 300元以上的零星购物、维修、装备、美化等开支,原则上应由校委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备案后方可购买。
4 学校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学校在实施前应书面报告学校领导同意后报市教体局物资统管中心,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四、财务结算制度
学校报账员要按照教体局结算中心统一要求,健全各种登记簿。
收支明细登记簿:使用现金日记账序时登记。借方根据一级报账员核发的备用金和每次报账时取得的备用金补充数登记,贷方根据各种原始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当支出原始凭证在报账时因不合规被退回时,应在贷方用红字冲销)。
债权债务登记簿:使用三栏式明细账分往来单位进行登记。根据本学校发生债权、债务的合规凭证登记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登记簿:根据市物资统管中心提供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通知单”登记本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五、财务公开制度
学校专门设立财务公示栏。学校财务情况及时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作为学校负责人下一学期财务预算的主要依据。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重大开支项目随时公示。
六、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学校现金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提高库存现金的核算质量,使学校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市教体局和财政局关于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收支业务必须由出纳办理,学校教职员工出差、购物等,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经校长审批同意后可先在出纳处借一定数量的现金,出差、购物返回后三日内 ( 星期日除外 ) 必须到出纳处结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账的,应当面找校长和出纳说明原因。
2.现金支出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收入的现金必须合法,所收现金以及库存现金应该当日送存银行或及时上缴财政,不得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3.所有现金支出应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未经校长签字同意,不得随意支取现金。
4.严格控制库存现金数量,学校库存现金一般情况下在贰仟元内。多余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5.出纳人员收付现金要及时记帐,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帐款相符,每月末要及时与会计核对现金余额,保证帐帐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