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师要落实听课,建议不满三年(含三年)教龄的青年教师上新课之前先听课、后上课。
2、教师听课节数每周一节。不满三年(含三年)教龄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多听5节以上。
3、听课前教师一定认真钻研教材,听课过程中要有听课记录,听课后要提出优缺点。
4、听课教师必须在响预备铃前带凳子进教室坐好,在听课过程中,不与其他教师谈话,手机关机或静音,不做任何影响学生上课的事。
5、听课重在“观课”,最好做到学生座位旁边,既要听教师的教学的情况,又要观察学生学习的情况。
6、学校统一组织的“全校同评一堂课”活动以及教研组、学科组安排的“观摩课”、“研讨课”、示范课等,相关教师必须参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