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三十一条 依据《小学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立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三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