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寨里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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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第十九条 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人人都应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㈡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所有教师在制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时都必须有明确的德育目标。

㈢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㈣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以“学习、研究、发展”为核心的校园文化特色。

㈤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客观评价学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少数落后的学生要热情关怀,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㈥办好家长学校,定期举行讲座、交流,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 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第二十二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进行一次集体备课,校长室、教务处人员至少每周听1-2节随堂课,教师相互之间每周听一节随堂课。

第二十三条 认真抓紧教学质量和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征订或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 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不得歧视后进学生。

第二十六条 依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班主任应积极支持体卫工作。

第二十七条 加强科技教育,形成人人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认真抓好科技兴趣小组,不断提高科技水平。

第二十八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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