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丰源热力有限公司服务标准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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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单位客服中心及相关人员。

2. 服务宗旨

服务用户,奉献社会。

3、服务标准

(1)工作时间着装整齐、干净。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2)热情接待来电、来访,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供热运行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3)直接与用户接触的窗口人员(客服、维修、测温、回访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后上岗。

(4)客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供热工作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供热常识、答复问题必须准确、严谨。

(5)服务人员接听电话时应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地址、电话、反映问题的内容,并重复确认信息的准确性,登记客服电话记录表不能缺项。

(6)客服人员对于接诉的问题能当时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向用户解释清楚,事后及时给予答复。

(7)对于二次投诉问题、投诉热点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主要领导协调督办。由客服中心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做出快速反应或准确答复,以便尽快解决,防止问题扩大蔓延。

(8)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用户,听取用户对供暖质量、服务态度等意见和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做到优质服务,达到用户满意。

(9)客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脱岗、离岗。

(10)尽职尽责为用户服务、为群众解难,使用户满意、让政府放心。

(11)每月及时统计投诉量、处结及时率,按责任部门、投诉分类以报表形式上报各相关领导。

(12)树立廉洁服务意识,不吃请,不受礼,遵纪守法,文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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