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优良的教学质量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意识,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测考查分课堂检测、单元检测、期中检测和期末检测。班级、学科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定项评比活动,以此加强对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监控。
二、每学期安排对各年级的学生,进行监控测试和检测,测试形式可采用书面测试、口试或操作测试;组织开展学科单项竞赛活动;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了解教学情况,督查指导教师的教学。课堂检测和单元检测一般由任课教师安排,学校不定期抽测,期中和期末检测由学校统一进行或上级组织的大型检测采取同年级交叉、单人单桌的方法进行。
三、每次检测必须提前通知学生,不搞突击。期中、期末检测的考场、考试时间、监考人员等组织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四、坚持发展性学习评价,减弱甄别和选拔功能,强化诊断功能,促进发展功能和激励功能,坚持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突出质性评价。各门课程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师评、等有效形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五、平时单元检测由组内安排阅卷,阅后交教导处审查,审查后教师对考试情况做简单的分析。期中和期末检测由教导处统一组织。
六、及时总结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情况,任课教师要对考试情况进行全面的质量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手段,并报教导处审阅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