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实验课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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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并保持肃静。

2.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实验用品。

3.实验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注意安全,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和分析,撰写实验报告。

4.发生意外事故、损坏仪器设备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处理。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实验的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倒入下水道。

6.实验完毕,应洗净用过的玻璃器皿,关闭电源、水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实验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室。

7.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室外。

8.保持室内整洁,实验结束后值日人员要认真打扫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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