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或住院患者由经治医生开具检验检查项目。
(二)门诊患者到门诊一楼楼收款室/住院处缴费,住院患者由病区记费。
(三)门诊楼一楼东侧检验科取、送标本,自觉排队,避免大声喧哗。
(四)因大部分检验项目要求采血前禁食12小时,宜早晨空腹采血,采血前应避免剧烈运动、过度劳累、情绪紧张和饮酒、停用相关药物,采血后请按压针眼5分钟;尿液标本采集留取新鲜尿液及时送检,女性留取尿液时应避免经期。
(五)根据检验项目的不同,可咨询检验科工作人员报告出具时间,届时到检验科窗口取检查结果。
(六)持检验报告单回科室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