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要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如一地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自觉贯彻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认真倾听不同意见,凡“三重一大”事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干部任免、调配,调资,入党、人员调入调出、转干、奖金福利待遇、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一律集体研究做到三公开。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领导干部要一切从职工利益出发,为职工办实事、办难事,牢记党的宗旨,不图虚名,扎实工作,把组织赋予自已的任务、权利融化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中。
5、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树立当官必须为民,有权就要负责的观念,做到谋事不谋人,谋公不谋私,不吃请、不受贿、不宴请,上级或公务关系来客必须接待时,按上级要求的标准执行。
6、要勇于改革,求实创新,工作中要求真务实,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要敢于负责担当,矛盾不上交,不推诿挂皮,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做好工作。
7、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内部,要包容协作、团结进取,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求大同存小异,不无原则纠纷,互相关心,互相谅解,同心同德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