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小学德育大纲》,实行全员德育。积极推进体验式德育网络构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基础道德、生命健康、现代文明等教育;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整合德育资源,促进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以自主发展为特征,具有高水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学校检查德育的原则,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观念,建立循序渐进的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管理。
第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基本要求。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努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具有层次性、多样性和选择性的,满足学生自主发展要求的学校课程体系;建立与课程体系相适应的教学、科研、课程信息管理、课程与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及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改革的稳步推进。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按要求开足开好各类课程;按国家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考试和考查;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用书的要求,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选择教材、教辅资料;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学校以地域优势,充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每年组织举办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等,鼓励每个学生参与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 学校实行以校长为领导,教务处负责并指导学科教研组和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的教学管理体制。学科教研组工作实施组长负责制,学科教研组长按学校相关要求,负责具体制定并落实本教研组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常规管理、组织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工作,领导本组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学科教研组下设年级学科组,年级学科组工作由学科组长负责,学科组长按学校相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本年级本学科的集体备课、质量评估、课堂改进等具体事项。
第三条 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时候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四条 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按规定组织好教学质量的考查、考试及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察。在考核过程中,学校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仅仅通过成绩评价学生,建立了科学的评价机制,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出发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