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预案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四、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党委委员、校属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系统安全领域突发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全校干部职工日常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职工的安全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五、应急处置预案的启用
(一)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应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发生突发安全领域事件,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局党委。重特大安全领域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送应急信息的同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3.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的简要情况等。
4.事件发生后,必须严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态影响扩散
(二)预案实施
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发生重、特大事件,主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有关力量,果断处置,若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
3.校各部门要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在安全领域事件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极端事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