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中学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应对突发地质、气象灾害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位教职工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工作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应对突发地质、气象灾害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应对突发地质、气象灾害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协调人员,保障物资供应。
二、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三、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雷击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五、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六、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七、制定应对突发地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学校制定应对突发地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