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学区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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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准确把握考试功能特点,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四、五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期末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A、B、C、D共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贯彻、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教师的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追查问责,列入师德考核。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生开展或与学校教师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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