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门楼兜余小学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卫德春
副组长:孙承岭 蔡 芳
组 员:唐功凯 孙静静 唐淑美 赵度文各班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二、报告与报警。
1 、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课内外发生的由当事人直接向班主任、安全办和分管校长报告。
2 、凡出现重大恶性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校长,由校长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还要向公安机关报警。
3 、报警及有关人员电话:
报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120;
安全办电话:8007 校长电话:18615026698
教育局安全办: 2136 177
保险公司:6332433
三、应急与处理。
1 、接报后,有关领导、值班人员、应急处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 、由现场职务最高者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按照程序逐级向上报告,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 不管是什么样的校园意外伤害,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护理,直至移交给家长为止。
4 、如是校内殴斗事件,立即向安全办和校长室报告,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5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 “ 110”。
6 、应急处理过后,学校应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发原因。
四、注意事项。
1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 、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领导提前提出申请,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 、学校要对学生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 、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不得关手机。学校值日领导当班期间 24小时必须把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