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整,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
一、校舍各部件按下列要求维修
1.门窗应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
2.屋架应保持牢固,无虫蛀,无锈蚀,不松动,不变形,餐厅、厨房屋架必须每年检修一次。
3.屋面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
4.墙体应保持完好、平直、牢固、无裂缝,不弓凸,不倾斜,外墙面应保持粉刷均匀完好不起壳,不剥落,内墙面、顶棚应保持平整光洁。
5.楼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无破损。
6.勒角、散水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7.水、电、暖设施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二、设备维护
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等一切设备、仪器、器械、图书等。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账,定期清查,做到账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学校设备要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教学仪器设备要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露天体育器械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根据各类设备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三、校园规划
学校根据校园规划,合理布局,专人负责,进行绿化美化,保证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景点相宜,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校园内严禁从事一切影响校园秩序的活动,非学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假期要做好护校工作。学校运动地要保持平整完好,构筑物及一切辅助设施要保持坚定、整齐、美观。
四、财产管理
财产总管理员负责全校的财产管理,各有关处室要设置财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处室的财产管理工作,形成一种专管、兼管、群管的管理体制。购入固定资产时,应由经管人员验收,并经单位负责人、财产总管理员、部门财产管理员在原始赁证上签章后,经总务主任、财产管理员、验收人签字后,将"凭单"及原始凭证交财务部办理结算,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时。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与报损,都应经过分管校长、财产总管理员、财产管理员鉴定并出具书面材料,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变价款均为财务部,纳入"事业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作重置固定资产的专项资金。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配合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学校管理目的和意义,把我们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引导一个有条理、按计划、有落实、有步骤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上来,让我们学校的所有资产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真正确保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不紊的正常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