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榆科顶初级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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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的学生必须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的情况下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组长,组长报校车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维修,保障校车运营的畅通。

6、校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证件齐全才能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司机要服从校方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组长,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校车公司规定)。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换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学校每学期根据《莱阳市校车考核暂行方案》将每位司机的表现反馈给校车公司,为校车公司提供考核司机和车管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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