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莱阳市沐浴店中心初级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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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请假规定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事假一般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书面(电话、口头)请假。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2、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3、婚、丧、产假按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4、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平时管理规定  

1、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严禁私自调课。若有特殊原因,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教导主任协调后方可调课。  

2、凡学校大型活动(文艺汇演,庆祝大会,体育活动,开学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实际情况记为事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五、教师值班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领导人员或部门及时处理。  

六、其他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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