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第九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0     

字号: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保障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签到。教职工工作日实行早晨、中午指纹机签到制(如指纹机不识别,可在预备铃响前主动报告相关人员备案按事实处理)。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迟到超过20分钟以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必须在预备铃响前请假

2、请销假。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由本人当面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报级部主任安排好课,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突发性疾病允许两天内补办手续)可由直系亲属代请或电话请假,不许同事之间相互捎假。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的由级部主任或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超过半天不超一天(含一天)的由分管副校长审批;超过一天不超三天(含三天)的由分管考勤的校级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的由校长审批;超过十天的按要求到教体局审批备案。请假不销假,按销假时间计算请假时间。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本人(或亲属)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及病假证明请假。 婚、产假及工伤假执行国家规定。生育一年内哺乳期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有一次30分钟的哺乳时间。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凡教职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或抚养本人长大、现在仍由其供养的亲属死亡准假三天。一学年累计事假超14天(每天8小时计),病假(小产假计入病假总量)超28天,本年度不得评先树优。

3、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先由级部或科室负责人向校长申请,同意后方可加班,并如实记录加班时间,由级部主任或科室负责人把关每月公示后报校长签字交办公室。加班由本人自愿选择与请假抵顶或记入学期总工作量。集体公务活动不计加班。

4、公务。公务活动包括外出学习、会议、培训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口业务处理。一天以内的公务活动由级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凭公务出门证离校,返校报审批人记录时间。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公务活动其公务出门证直接交办公室。公务活动结束后向审批人和办公室报告。

二、奖惩办法

1、考勤的具体赋分方式见《莱阳九中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意见》。2、级部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40元,并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3、长期请病假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其它

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假及公务外出必须向分管校长申请,校级领导请假及公务外出必须向校长申请。

2、教师请假及公务外出一天(含一天)以内由级部主任负责调课,并做好记录。

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教师临时代课的,计入代课教师工作总量。

4、本标准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5、考勤的计算以学年截止,不向下一学年延伸。结清后,扣除部分纳入教师绩效总额。

6、本标准的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