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照管员管理制度
1、学生乘车时照管员要按照乘车名册,清点学生人数,确认每个接送点上、下车的学生。
2、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车和下车地点、被家长接走或缺勤学生等特殊情况,照管员要及时跟踪调查反馈,并做好记录。
3、照管员在接送学生结束时,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厢内。
4、照管员必须提醒司机要遵章守规,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5、照管员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确保没有安全隐患,方可让司机启动车辆前行。
6、照管员在学生上车后,迅速安排学生坐稳,不要大声斥责和殴打学生,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现象、校车超载或更换驾驶人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要制止校车运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制度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校车管理员同意并签名即可。由校车管理员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场,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校车,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校车公司,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校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