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羊郡中心初级中学贫困生资助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

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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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资助金发放标准:

1.每年对义务段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费补助,不设比例,应助尽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标准。

2.每年对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不设比例,应助尽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的生活费补助标准。

贫困生资助金发放方式:

1.学生监护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学生页去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学生本人在资金发放单上签字。

每年5月和11月,资助中心把本学期的资助名单提供银行,由银行根据资助名单统一代发到学生资助卡,打卡完毕后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学生到银行提取资助款。

2.其他资助款拨付到校,学校要对资助资金专户记账,明细核算,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学校在收到其他资助资金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学生。资助资金发放表须经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签字,并经校长审签确认后方可入账。同时发放表存资助档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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