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第十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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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校风,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根据《龙口市教育系统绩效考核改革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绩效考核方案和工作实际,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1、对有错误的学生要批评教育,但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及其它侵害人身、侮辱人格的行为。不要在个人宿舍内给学生补课或找学生谈话。

2、不得给学生订复习资料或学习用品。

3、上课时间不得摆弄手机。办公时间接打电话要注意避免影响他人办公。办公室有人时,不得反锁门。不得在正常办公时间带孩子到办公室。

4、办公时间应该认真备课、批改、学习业务理论知识、教研,为上好课作准备,禁止有以下行为:趴在办公桌上、拉家常、大声喧哗、炒股、玩游戏、看影视剧、玩手机、吃零食、串岗、干私活等。

5、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前20分钟,值班人员、看自习教师可以提前到餐厅就餐,其他教职工要在放学后就餐,不得提前。

6、禁止酒后上岗,禁止酒驾。禁止在正常办公时间打牌、下棋。禁止在校园内组织、参与赌博。

7、正常办公时间回宿舍或家属楼要请假,不请假随意回去为旷工;教职工子女放学回家,而学校作息时间为正常办公时间,不得以照顾孩子名义提前回家。

8、违反以上规范条例的行为每次扣绩效考核1分。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教师考勤管理规范

(一)点名签到程序

1、早晨7:30至预备铃、中午起床至预备铃,全体人员在办公楼一楼门厅点名签到(周五中午12:10至上课)。在时间范围内点名签到为正常出勤,比预备铃响晚10分钟内点名签到为迟到,比放学时间早10分钟内离校为早退。

2、会议、统一考试、升旗或其它集体活动开始前5分钟要在相应地点点名签到。

(二)请销假程序

1、本人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节数。

2、本人找领导审批签字:①半天内:级部主任(分管主任)。②超半天至一天:级部主任(分管主任)—分管副校长。③超一天、全体教师会议、学校集体活动、进修、学校统一考试及阅卷、婚、产、丧假等:级部主任(分管主任)—分管副校长—校长。

3、将已签字的假条在离校或休假前给考勤负责人,考勤负责人收到请假条后开具出门证,将出门证交门卫离校。

4、当次请假时间超出预计时间之外需续假而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回来续假,要及时请示级部主任或分管主任同意,由级部主任或分管主任代写请教条,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续假无效。

5、请假要消除随意性,不需要在工作时间办的事情不要请假。请假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如果上班前有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到岗,要及时向级部主任或分管主任说明情况及回校时间,由级部主任或分管主任通知考勤负责人;回校后一节课内补交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6、在工作时间结束请假回校的,要向考勤负责人销假。不亲自销假视为旷工。

7、请假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如提前调好课节、值班等,涉及到值班必须报值班校长。

8、各中层领导请假程序同教师。半天之内找分管副校长请假,超半天及其他情况找校长请假。

9、因公外出的,由相关领导向考勤负责人出具证明,考勤负责人给外出教师开具出门证。

(三)考勤结果应用

1、考勤为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的扣分项,满勤不扣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请事假每节课扣1分,病假(需提供有效证明)每2节课扣1分,旷工1节扣20分。

2、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160课时)或病假累计达到60个工作日(480课时)或旷工累计达到1个工作日(8课时)的,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核增工资奖不予发放。旷工达到法定条件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四)相关说明

1、旷工包括:未请假而不到岗,请假或续假不符合手续而离校或不到岗,无出门条而离校或乘坐他人车辆离校,离校时间比出门条开具的时间早10分钟以上,到岗晚于预备铃响10分钟以上,离校早于放学时间10分钟以上等。

2、下列视为正常出勤(需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1)婚假一周。

(2)工伤的病休假。

(3)女教职工产假158天,自离校回家待产之日算起。因学校工作需要,产假不满而提前回校工作的,哺乳等照顾孩子的时间视情况可适当补偿。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有42天产假。

(4)女教职工产假结束上班后,(婴儿住校内)上、下午各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婴儿住校外)上、下午各有一节课的哺乳时间,哺乳假期为自生产后10个月。哺乳时间若超出了规定的时间,计为至少一节课算起的事假。

(5)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教职工有3天丧假;若其他近亲属去世,教职工有半天丧假。

(6)结婚、备孕要提前向学校报备。婚、产、丧假包含节假日、休息日等。婚、产、丧假结束后想要继续休假,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照程序请事假。

(7)公派外出开会、学习、教研活动、办事等,当事人应提前将分派任务的领导的书面通知给考勤负责人,或由分派任务的领导口头通知考勤负责人。

3、教职工因学校工作需要而耽误正常休假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假期,补偿假期请假手续同上,计假时扣除。

4、教职工请病假,需提供有效证明。学校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鼓励教职工体检,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5、门卫要认真查看出门证的离校时间,不得提前放行。私人车辆离校或教师搭乘私人车辆离校同样要交出门证,门卫要查看离校时间及人数。违规则追究门卫责任。

6、一个工作日为8节,不足8节的工作日按实际节数计算。

7、本制度对全体教职工有效,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修正,如有违背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事项,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为准。

三、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1.候课。任课教师应在上课铃响前5分钟内到达教室。铃响后未能之前进入教室,绩效考核扣1分

2.调课。任课教师需要调课是应提前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进行备案调课。调课未备案绩效考核扣1分

3.空岗。在教导处巡查中凡发现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在教室,绩效考核扣10分

3.仪表。课堂中,教师应着装得体,凡发现衣着不当、坐着上课或教姿不端正等现象绩效考核扣1分。

4.精神面貌。教师进入课堂后应通过自身的情绪调控和语言感染带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巡查中凡发现语言无感染力或精神状态不积极,绩效考核扣1分。

5.学生秩序。教师应时刻关注学生组织纪律,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巡查中凡发现课堂组织混乱,绩效考核扣2分。

6.学生状态。教师应时刻关注学生听课状态,及时调整教学,规范管理学生。凡发现课堂中学生有睡觉现象,绩效考核扣1分/人次

7.课堂规范。严禁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玩手机等,违反规定绩效考核扣2分/次。

8.师德规范。教师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凡发现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等有违师德行为,绩效考核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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