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大庆路学校2024年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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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烟台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大庆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马文华

副组长:李日亮

成员:刘海波 徐洪梅  王进涛 史玉梅 王洪林 高彩芹

(二)认定小组

组长:马文华

副组长:李日亮

成员:  刘海波  徐洪梅  王进涛

(三)评议小组

组长:王进涛

成员:各级部主任加各班主任

二、申请指南

1.各班级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让符合资助的学生如实填报材料。

2.班级评议。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按照本细则进行评议,确定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级部认定小组进行审核。

3.级部认定。认定小组根据班级认定评议结果,统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结合地区差异等因素,在征求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可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年级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核。

4.校级认定小组结合地区差异等因素,在征求年级认定小组意见后,可对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5.如师生或群众提出异议后,校级认定小组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通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调整;并在接到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监督和管理

1.学校严格管理、规范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2.学校由认定小组组长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确保不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3.按要求及时录入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资助工作十分重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肩负使命神圣而伟大,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在以后的工作中,学校定会全力以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学生资助政策贯彻好,落实好,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而不懈努力,让祖国的花朵快乐成长!

栖霞市大庆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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