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实验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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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使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分为: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及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范围和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孤儿、烈士子女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少数民族学生;3、父母一方已亡,单亲家庭;4、家庭被民政部门确定为低保户,持有低保证;5、家庭成员长期患大病或丧失劳动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被民政部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7、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困难,无力支付子女上学;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8、被扶贫部门确定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什么时间申请助学金,申请程序是什么。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9月开学初向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困难学生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经村委会或居委会、当地民政所审查后交学校,学校由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全体教师、学生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领导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和调整。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经学校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印章和困难学生申请表一起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受资助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家庭经济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出调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和标准是多少。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比例是学前儿童在合法园幼儿的10%。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每生每年1000元,2档每生每年1200元,3档每生每年1400元。

(2)义务教育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比例是在校寄宿生的30%。资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年生活补助500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是在校生的10%。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每生每年1500元,2档每生每年2000元,3档每生每年2500元。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是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是在校生的10%)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学费范围是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800元。

4、审核合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什么时间发放。

国家助学金是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山东省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分两次发放(当年12月下旬发放,次年5月下旬发放)。为了加强对助学金的监管,把助学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根据省文件规定,每次发放各类助学金时,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审核通过的困难学生名单,把各类助学金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打入学生的助学金银行卡中。困难学生本人拿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邮政储蓄银行支取助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民生工程。

也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业务性强的工作。国家将把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将深入到每所学校,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学生资助政策,使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努力践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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