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并贯彻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运行机制的运行,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第一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安全运行机制领导小组要跟踪好各科室对安全工作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加以指导。组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运行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对安全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成员展开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分工,负责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的落实。组员根据分工,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总结及资料的留存工作。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学校安全机制的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各项安全运行机制落实的收集、汇报、总结、上报等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专项工作会议,布置行动,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制定各自安全运行机制制度,方案制定前应与各科室积极沟通,结合各科室实际,创造性地编制工作方案,方案经领导小组认可后,下发各科室遵照执行。
四、各科室应针对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科室的专项工作方案,并报安全工作责任人备案。
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呈报的安全工作开展费用情况,批准拨付专项工作经费。
六、安全工作具体组织人员在举办工作前,应提前通知领导小组。
七、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在专项工作期间,对各科室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指导,并积极协调联络其他科室协助。
八、安全工作具体人对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做好拍照、报道、总结、上报等工作。
九、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定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集体活动安全制度、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活动安全制度、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制度、实验室和危化品管理制度、师生健康安全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防欺凌工作制度、反恐防暴工作制度、安全专项行动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