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和危化品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实验室和危化品室及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正常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对实验室和危化品室实行严格管理,为使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由教学副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负总责。副组长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成员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实验室教师实验员负有第一责任。
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按要求运行三个清单,做好风险管控清单的风险管控,落实岗位责任和隐患整改,做到动态完善。
三、根据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要设专人、专室(危险化学品室)、专柜(危险化学品柜)、双人双锁,严格执行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手续,详细记录领用人、领用量、消耗量和剩余量,定期清理核对,严防化学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如有发现被盗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以尽快采取措施。
五、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防护设施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处必须远离火源,要设置明显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链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要配备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盗、防破坏等设备,并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六、要组织学校领导、实验教师及相关人员进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及应急知识的培训学习,系统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清理工作场所,认真清点物品数量,清洁用过的各种物品,对剧毒品、放射性同位素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按《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八、使用化学危险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剧毒物质或过期化学危险品销毁处理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公安部门批准,采取严密措施,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
九、定期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及重点部位进行彻底细致、全方位的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等是否规范;剧毒品、危险品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安全处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是否完善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基础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学校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