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蓁山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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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实验教学安全,保障学生圆满完成实验学习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在实验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实验的目的、要求、操作方法及顺序。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不做无准备的实验。

2.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室内安静,认真听讲,按老师要求进行实验,不得随意乱动实验用品。

3.仪器、教具统一保存,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其他教学人员因工作需借用须请求教导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注销。

4.实验后的废物教师要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废水放净后,要擦干水盆及实验桌。

5.实验课后,教师要认真清理离仪器,物归原处,关闭电源、水源,填写“实验记录单”后,方可离室。

6.爱护教具、仪器。经常擦拭,保持清洁。室内仪器、材料、药品不得私自带出。实验中,如有损坏,应主动报告,办理报损或赔偿手续。

7.搞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使实验室经常保持地面洁净,玻璃明亮,仪器摆放整齐。

8.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每学期初、末,全面清查,及时充实、维护,保证教学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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