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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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发挥学校财务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务的安全和使用,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定义

学校财务包括: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的教室和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学校教育教学所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器材、图书、日常用品等;服务于教育教学活动的辅助设施设备和场地及其附属物。

二、管理

1.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学校所有财务。总务处设保管员岗位。保管员具体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做好编制计划、检验入库、上帐登记、保存保管、领发出库、定期核实、报修报损等工作。

2.学校财务实行“按需购置、统一管理;及时上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专兼结合;谁用谁管、损失赔偿”的管理原则。

⑴ 按需购置、统一管理——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购置财务。所有新购置财务和各类捐助财务,首先必须由保管员上帐登记、统一管理。

⑵及时上帐、帐帐相符——学校实行财务帐目管理,所有财务必须及时按不同类别,登记到总务财务帐、会计资产帐和分类保管帐等帐面上。所有帐面必须在品名、金额、数量、规格的方面规范、一致、相符。

⑶帐物相符、专兼结合——学校各类财务、资产帐必须与财务实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一致、相符。在总务保管员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前提下,学校根据财务性质和实际需要,设立兼职保管员,管理专用设施设备、器材、图书等。

⑷谁用谁管、损失赔偿——学校财务的使用者负责使用过程中财务的管理,做到正确使用,及时维护、安全存放。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要酌情赔偿。

3.每年总务处要组织进行财务普查、核实、登记工作,掌握学校财务情况,及时发现和避免各类问题发生。

三、使用

1.学校财务应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不挪做它用。

2.学校财务的使用实行领用和借用制。领用和借用财务都必须办理领、借、交、还的登记、签字等手续。

3.长期使用的财务和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领用制,不用时归还。

4.临时或不常使用的财务实行借用制,用后及时归还。

5.财务使用者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财务的管理工作,做到正确使用,及时维护。

6.专用财务,专人使用,不随意允许他人使用。

7.   因疏于管理、使用不当等造成财务损失的,要酌情赔偿。

四、安全

1.学校专兼职财务保管员要保证财务安全存放,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2.财务使用者要安全使用,做到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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