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证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海阳市人民政府《海阳市校园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情形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自然灾害类、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舆情类、信访事件类等造成危害师生人身安全、教育系统稳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处置工作,各相关成员要熟记各自岗位职责,加强演练,临危不乱。要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局包片领导、属地党委政府、教体局相关责任科室,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寻求帮助(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助电话)。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迟学波
副组长:张军虎、杜瑞波、祁秀涛、纪克豹
组 员:辛志勇、刘云红及各级部主任和其他中层领导
主要职责:学校发生突发事件以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调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就位,布置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责任归属,由分管负责的副组长祁秀涛具体协调指挥。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祁秀涛
组员:王京飞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协调相关部门,沟通联络。传达领导小组对事件的处置指令,并督促各组落实到位。
(三)现场处置组
组 长:根据事件性质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担任
组员:根据事件性质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初一:修平波,初二:陶睿杰,初三:孙联美,初四:孙卫胜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立即赶赴事发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有无人员伤亡、涉及人员数量、目前处置措施、事态发展等情况,迅速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研判事态发展,在领导小组指挥下,采取果断处置措施。
(四)舆情管控组
组 长:杜瑞波
副组长:孙卫胜
组 员:各级部主任、各处室领导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舆情进行研判,将舆情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应对意见。按照事件性质,根据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报送。需对外发布信息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写新闻统发稿,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向事件涉及师生家属以及媒体和社会发布。
(五)医疗救护组
组 长:纪克豹
组员:王福光
主要职责: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协调对接卫生、疾控等部门做好伤员抢救、医治、陪护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辛志勇
组 员:赵智勇 李德璞
主要职责:做好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车辆、应急救援物资、食品、水、住宿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七)善后安抚组
组 长:张军虎
组员:于新锋 王芳 纪华涛
主要职责:根据事件产生的后果,负责事后安抚、政策解释、心理疏导、接待陪同等工作。同时,研判事件后续发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应对建议。
四、附则
(一)本预案是教育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决定。各年级各处室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随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予以修订。
(三)机构和人员调整,由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四)各处室落实责任到人,分工具体明确,每个人熟记自己的岗位和职责,并按预案要求模拟演练。
五、附件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连阴雨(雪)、高温、干旱、龙卷风、寒潮、低温、霜冻、雾霾、风暴潮、海啸、江河水库决堤、森林火灾、重大生物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二)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三)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危险品燃爆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煤、气、油等安全事故;师生大型群体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事故;校车等重大交通事故;学生坠楼、溺水、触电、集体离校出走等安全事故;学生实践、实习、研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校园及周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四)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集体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不良反应、师生急性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