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纠纷投诉处理程序

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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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病人及其家属在医疗过程中,与医院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向医院投诉,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投诉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纠纷投诉处理程序

1、患者或家属采用书信、电话、直访等形式向我院提出投诉意见的。

2、医院门诊大门口设有投诉信箱、投诉电话。

3、医院各楼层设有投诉指示牌。

4、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收到院内的病人或家属的投诉。

5、医院设有行风办,上班期间接待病人投诉。

二、处理的地点及接待时间

(一)地点:行政楼三楼301室行风办。

(二)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7: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投诉接待电话

 发生纠纷后,病人或家属可向纠纷发生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反映情况,所在科室当时就要对诉求人接待,进行解释、调解,调解未成的,病人或家属可以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投诉。

1、涉及医疗方面的纠纷,由医务科接受投诉并处理,医务科联系电话:0535-5221840。

2、涉及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由护理部接受投诉并处理,护理部电话号码:0535-5221706。

3、涉及其他方面的纠纷,向行风办接受投诉并处理,行风办电话号码:0535-526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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