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坚决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狠抓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
二、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接受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拒收不成者,要及时报告。
三、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和其他馈赠。难以谢绝的,必须于三日内上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退还并上报或作妥善处理。对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处理。
四、严禁科室对药品使用、仪器检查、临床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做到医务人员人人知晓,执业行为规范。
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得滥检查、开大处方。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本中心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针对当前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