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工作制度
1.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并努力完成好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2.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认真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3.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为人师表、重师德、重公德、注意仪表、团结同事、爱护学生、互相帮助、发扬主人翁精神,以校为家。
4.认真学习专业认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完善创新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认真备课、检查学生作业、讲普通话授课、按时按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卫生工作及学生的思想工作。
5.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并有记录。
6.按课表上课,不缺课、误课或随便换课。
7.上课时衣着得体,不吸烟、不戴帽、不坐着讲课、不接打电话,不无故离开教室。
8.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和成长。
9.工作时间内,坚持在本办公室办公,不嬉笑、打闹、乱串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0.遵守学校的其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会等。
11.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思想品德、知识造诣、文化修养、言谈举止、生活作风、求知精神等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二、人事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三、教职工聘任制度
1.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
2.校长聘任教职工应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进行。要注重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中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又要注重培养青年教师,还要注重保护老年教师。
3.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4.聘任办法,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也可由校长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再由校长聘任。校长对聘任的教职员工发给聘书,并签订聘约。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聘连任。
5.对未被聘任的人员,本着立足校内,因人而异,发挥所长的原则,妥善予以安排。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工作能力而未受聘的教职员工,应区别情况,妥善安置;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组织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四、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与职称推荐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申报推荐资格
教师任现职年限、工作业绩等基本满足职称晋升条件后方有资格参加推荐申报职称评审。职称晋升条件按当年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及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填写《烟台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参加推荐。学校将申报参加推荐人员的基本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审核,按市教育局审核结果确认参加推荐人员。
2.公开述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职称推荐组召开测评会议,听取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述职。
3.成果展示。职称推荐组查阅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职称材料。
4.民主测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在公开述职和学生测评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候选人。民主测评中得票超过60%的参评人员,即成为推荐申报候选人。
5.量化考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烟台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量化评审细则.doc)对推荐候选人进行量化考核,形成量化考核结果。
6.择优推荐。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职称申报指标数,结合民主测评和量化考核结果,讨论确定最终推荐申报人选。
7.公示。在学校《公告栏》中张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公示表》,对所有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报市教育局参评。
五、规范教师师德行为“十不准”规定
1.不准从事有偿家教;
2.不准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3.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粗暴对待学生家长;
5.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
6.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金及其他财物;
7.不准旷教或擅离教育教学岗位;
8.不准在上课时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
9.不准酒后进入课堂;
10.不准上班时间网络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1.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师德修养及业务理论水平和能力。
2.教研处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到有目的、有检查、有收效、有总结。
3.教职工参加业务学习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学习时精力集中,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
5.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理论水平的进修学习。
6.组织教师论坛,促进教师理论水平的提高。
7.认真组织继续教育及相关培训学习的考核验收,并将继续教育培训中学习态度及成效作为教职工岗位责任考核评估内容之一。
七、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1.开展“青蓝工程”活动,让老教师传帮带骨干教师,缩短骨干教师的成长过程,让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2.鼓励骨干教师进修学习,接受继续教育,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为骨干教师的学习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和时间支持。
3.组织骨干教师开展观摩课、研讨课等教学活动,通过自我说课、评课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的业务水平。
4.创造机会让青年骨干教师承担市、区、学校的教研课、公开课,为骨干教师成才提供机会。
5.每年进行以优质课为主线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以及教案评比等活动。
6.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撰写教研论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7.通过培训,对骨干教师进行认定,并挂牌上岗。
八、青年教师培训制度
1.举办“青蓝工程”活动,以老带新,让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2.鼓励青年教师外出学习和深造,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
3.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区观摩课,使青年教师的讲课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4.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和课改实践,使青年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5.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使青年教师思想上进、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习、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6.加强对青年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极大提高了自身素质,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九、教师上课制度
1.教学目标明确。上课时应做到目标明确,内容适度,重点突出。教学目标是一节课的灵魂,教师要妥善安排教学的各个五一节,紧紧环绕扣住教学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完成教学大纲对每节课的教学要求。
2.教学内容准确无误。教师传授给学生的知识信息,应该是科学的、准确无误的。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乃至上课引用的事例,都应是确切无疑的。教学中既要抓住重点和难点,又不违背科学的基本原理,保持科学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并挖掘教材内容的思想性,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把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起来。
3.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恰当。教师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教学内容及学生的不同重点,选择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教师讲课注意精讲精练,讲练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地观察问题、思考问题、控求问题,促进智力发展,提高感知、记忆和思维能力。
4.掌握教学信息反馈,调控教学过程。课堂教学中的信息传递是双向的,教师要通过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敏锐观察获取反馈信息,及时调控教学过程,弥补知识、技能缺陷,上好每节课,教会每个学生,达到每党课质量过关,谋求最佳教学效果。
5.掌握教学艺术。教师要有语言、板书、实验、教态的艺术。教师的语言要清晰、规范、标准、精练、准确、鲜明、生动、形象、风趣,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要正确、清楚、工整、精练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与发展过程;教态亲切、自然、文雅、大方,动作要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6.严格遵守教学常规。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走出教研室提前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走上讲台,举行上课礼,组织教学,开始授课;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擅自调课;教学要讲普通话,板书要有条理,书写认真,大小适当,不写错别字。
十、教师考核制度
1.教师从试用期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2.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业务考核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分教学计划制订、备课、听课评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书育人、命题与考试、课外活动、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工作态度、教学实验等诸项。
综合评定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完成学校交付任务、同事间的协作精神、考勤情况、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
3.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十一、教师考勤制度
为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教师队伍的管理以端正教风,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本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教师每天上、下午上班签到时间分别为8:00和2:00,(值日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做好值日工作)实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教师上下班应自觉在办公室签名。
2、实行坐班制,教师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或行政部门请假,上班时间不得在校园特别是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工作。每天上、下午第三节后,非班主任、年级组长,在没有课、没有会议(活动)时,可以签名离校(值日领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规定时间前未经领导同意私自离校者以早退计。当午无课教师应到校办公,如无到校,以旷工计。
3、会议或业务活动按学校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凡超过规定时间到会(或活动地点)者,以迟到计,全体教师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课一节计、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第一次以旷工半天计。
4、健全请假制度。有事先请假后销假。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年级组批准,请假两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超过两天的由校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但回校后必须主动补填请假单并销假。病假者必须提供医生证明。未批准请假而又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销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