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烟台高新区益文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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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指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张晓琳校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张晓琳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组长:张晓琳

副组长:刘明

组员:慕振亮、王秀兰、曲丽丽、张树超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学校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晓琳,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5.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6.其它应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立即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二)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 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六、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总务处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图书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用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要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取用及送还要有明细账、分类帐及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4.易燃易爆对于危险品,要做到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以免发生事故。

 八、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通报情况。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2.学校每年应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维修。

3.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事后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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