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益文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张晓琳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琳
副组长:刘明
组员:慕振亮、王秀兰、曲丽丽、张树超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张晓琳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级部、班级对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定岗定责。校长、学校中层领导、学校各岗位教师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班级每周应利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和1530安全提醒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20分钟内电话报告高新区教育分局,45分钟以内书面报告高新区教育分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在电话上报后,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五、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配备身体、年龄等条件合格的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校登记制度,严把非校内人员进校关,严防不法分子到学校寻衅滋事;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六、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患于未然。
七、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学校和区教育分局批准的学生上街宣传等社会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八、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停用封闭,并报高新区教育分局。
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旗杆、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含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