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高新区益文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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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订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控制次数

1.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校要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的要求,我校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二、规范管理,科学命题

1.学校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切实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三、重视过程,客观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四、结果呈现,注重激励

1.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分4个等级。

优秀等级:100★ -- 90★

良好等级:89★ -- 70★

及格等级:69★ -- 60★

加油等级:60★以下

2.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运用考试结果发现学生亮点,发挥激励作用。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3.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4.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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