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分级诊疗业务须知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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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业务须知

服务内容:

(一)超出我院救治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转至莱州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开通绿色通道。

(二)莱州市人民医院将恢复期患者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合作机构:莱州市人民医院  

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双向转诊机构

上转机构:

莱州市人民医院

下转机构:

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我院(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莱州市人民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双向转诊的服务内容

第一条  双方本着“尊重患者、服务患者”的原则,坚持三个有利,即有利于患者对医生的知情选择、有利于维护患者权益、有利于患者的健康保障。

第二条  双方互相尊重彼此的医院文化,充分理解双方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流程,互相支持,积极为双向转诊提供便利和保障,并建立协调机制。

第三条  双方对双向转诊指征的认定、交接手续的办理充分理解并达成转诊合作意向。

第四条  双方均成立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或专科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莱州市人民医院电话号码  0535-2276319  (要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急难危重病人及时上转),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电话号码为 0535—2312003,上转、下转病人都要认真进行登记。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县级医院

1、对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上转病人建立门诊转诊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安排住院。

2、对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上转的患者认可转诊前的相关检查和记录,根据病情安排合理检查,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3、对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及时转回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下转病人时要填写《县级医院与镇卫生院双向转诊下转单》,向镇卫生院提供患者的出院诊断、治疗情况及后续治疗、康复计划及主管医生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随访服务,由经治医师签字后转回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4、县级医院应知会本单位相关科室积极参与转诊业务,熟悉双向转诊流程,便于工作开展。

5、定期派出专家到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坐诊义诊,对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诊疗技术指导,协助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处理疑难病症。

二、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要熟悉县级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医生和检查项目。

2、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时将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转诊至上级协议医院。

3、上转病人时填写《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填写患者的初步诊断、病史、简要诊疗经过、转诊原因、经治医师姓名、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由经治医师签字。必要时当面或通过电话向县级医院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要主动与县级医院做好对接协调工作,联系县级医院救护车辆接送或者由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排车辆并派专人护送至县级医院医院,确保转运安全。

5、对县级医院下转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提供门诊或住院治疗服务。

6、积极参加县级医院组织的业务讲座,努力提高镇卫生院诊疗水平。

第六条 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应将出现以下情况或指征的患者转诊县级医院,并及时告知县级医院,为患者办理转诊提供便利和指引。

1、重大工伤、严重交通事故、中毒的病人。

2、心脑血管疾病病情较重的病人。

3、急性消化道大出血的病人。

4、疑难复杂病例。

5、各种急性传染病或疑似病人。

6、各种恶性肿瘤病人,需化疗者。

7、因设备技术等条件限制,镇卫生院不能处置的病人。

8、双方备忘的相关疾病或指征。

第七条  县级医院应将出现以下情况或指征的患者转回乡镇卫生院,并及时告知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患者提供便利和指引。

1、危重病人经救治,病情缓解,进入疗养、康复期者。

2、急性期治疗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3、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人。

4、急性传染病病人症状已控制或度过传染病期者。

5、自愿要求转回乡镇卫生院者。

6、双方备忘中提及的其他情况或指征。

第八条  双方在实施转诊时应将患者的权利与义务充分告知患者,并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避免转诊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第九条  双方对实施双向转诊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发生医疗事故,须请第三方界定责任,并按现行法律法规处理。双方因为本协议执行的理解不同产生的纠纷,或任何一方违约,可诉之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双向转诊流程

1、医院与县级医院确保信息联系畅通,按转诊原则上转或下转。

2、转诊前要提前与转诊医院(沂源县中医院)医师联系确定,及时掌握上转患者的诊断治疗情况,上转或下转患者都要填写“转诊单”,下转患者要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慢性病管理及随访。

3、对上下转诊患者进行认真登记、跟踪管理,建立病历档案。

4、对转入我院的患者要及时安排专人送至病区或门诊就诊。

5、医院对转来的患者实行免收挂号费,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病情稳定好转后,医院将患者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办理流程:

专家介绍:

李学香      莱州市人民医院心内四科科主任    主任医师兼滨州医学院副教授  

山东省医师协会心康分会委员,山东省心康联盟委员、山东省慢病管理委员会委、烟台医师协会心血管分会委员、烟台心康联盟委员

1997年7月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1997年9月分配至莱州市人民医院工作至今。2005年-2007年在北京阜外医院进修心内科临床及冠脉介入,2008-2011年青岛大学医学院就读在职研究生,2018年在上海中山医院参加PCI短期培训班、2021年9月-12月在齐鲁医院进修心脏康复。2020年在人民医院率先开展心脏康复诊疗技术。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著作3部。多次荣获‘莱州市政府嘉奖”、“莱州市巾帼职业能手”、“滨州医学院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农工党员” 等荣誉称号。

专业特长:心血管介入,擅长难治性心衰,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高危心绞痛患者的救治及心脏康复工作。参与完成冠脉手术5000余例,独立完成PCI手术800余例。

出诊时间:周一(8:00-11:30)

联系电话:0535-23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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