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教育实效,彻底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树立教师新形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力求丰富。
师德师风学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与教育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通报。
(3)各级师德师风典型。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习的其他材料。
二、学习形式应该多样。
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辅导与研讨相结合、学习原文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个人撰写体会与集中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充分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学习教育。
三、学习过程务求实效。
集中学习时,参学人员要认真听讲,仔细领会,不讨论,不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书籍或做其他事情。
每名教师都要有师德学习笔记本。笔记要规范,内容要详实。学习笔记既要记录学习内容,也要写出心得体会。
教师师德师风学习情况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考核一次。
招远市罗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