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有力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二、为加强对学校饮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总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饮食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牟华利担任办公室主任。校长是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副组长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督查食堂各项财务工作;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改造美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三、其他具体规定遵照以下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废弃物处置制度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含27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