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01
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供热企业应当承担由其运营管理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用户专有部分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我公司目前暂无用户专有部分的维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