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努力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校教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师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要坚持“以评价促进教师发展,为教师发展而评价”的思想,以强调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学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多元评价主体参与的评价制度。努力发挥评价制度的导向、监督、激励、诊断和发展的多重功能。
二、评价原则
1.基础性目标和发展性目标相结合
评价既要对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履职情况等基础性目标进行考核,更要关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教师能动的创造性的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将基础性目标和发展性目标评价结合起来。
2.评价的激励性和评价的导向性相结合
教学评价既要着眼于教师教学工作中的表现和绩效结果,更要注重教师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和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使评价过程真正融合到教师的具体教学过程中去。评价既要肯定教师的工作成绩,激励教师继续努力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更要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
3.评价的科学性和评价的实用性相结合
要力求使评价内容与新形式下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相吻合要对不同专业的教师的发展提出不同的要求。努力达成评价标准的公平和公正。
三、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1.评价内容包括德、勤、职、能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见教师考核细则。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评价总分,确定教师的A、B、C等地,原则上A等控制在30%以内,C等控制在5%以内。
3.凡违反师德受到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评估为C等。
四、评价方法
1.教师自评。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诊断、反思,写出述职报告并交流。
2.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
3.同伴互评。
4.评价领导小组对教师的评价。结合常规检查、听课、查阅各类学习笔记、案例、反思等方式进行。
五、评价的实施
各级部处室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师的综合评价。教师自评和同行评价同时进行,以级部处室为单位,由相关校领导组织,集中在指定地点,限定一节课时间独立完成,不得讨论,评完后由相关校领导统一收好交校长室;学生评价要在教师的监控下完成,监控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限定一节课时间、集中评价,学生评完后监控教师直接交校长室,由考核小组统计出学生评价的结果;领导对教师的评价也集中限时完成。
六、评价反馈与利用
反馈形式:教师的综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因此评价结果除作为学校管理的参考外,与教师的专业素质发展相结合,目的是促进教师树立终身学习和研究意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在反馈形式上,教师评价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由领导组或考评组成员以面谈的形式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个人,(在教师本人认可并无疑义的基础上可公开全校教师综合评价结果的总体情况)。对评价结果不理想的教师,有关领导要帮助其分析问题,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协助其制定限期调整、改进计划,督促其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七、注意的问题
1.学校成立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教师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做到:一是要破除评价过程的神秘化,由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共同拟定评价程序和评价范围;二是对评价材料的认定、评价结论、评价报告的拟定等要征求评价对象的意见;三是将评价信息及时反馈给评价对象;四是关注评价对象的个性化和差异性,有利于评价对象个性的发展。
3.要注意评价标准与评价结论的导向性,使其成为今后教师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注意评价标准和评价过程的科学性,保证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以实现评价者与评价对象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因此,实施教师评价的实质是对教师劳动的尊重,是对教师生命活动的尊重。